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的组织和行为,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[具体单位名称],以下简称“本单位”。
第三条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,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,以公益为目的,从事社会服务、教育、科研等活动。
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位于[具体地址]。
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[具体宗旨],致力于[具体目标]。
第六条 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,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第二章 举办与职责
第七条 本单位由[具体举办方或出资方]举办,举办方享有对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权。
第八条 举办方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确定本单位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;
2. 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其他资源;
3. 监督本单位的运行情况,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。
第九条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开展[具体业务领域]相关工作;
2. 维护公共利益,提供优质服务;
3.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;
4. 定期向举办方报告工作进展和财务状况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,理事会成员由举办方委派或选举产生。
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:
1. 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;
2. 决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;
3. 审议并通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预算;
4. 任命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。
第十二条 本单位设主任一名,负责主持日常工作,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。
第十三条 主任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;
2.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各项活动;
3. 管理本单位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资源;
4. 协调内外部关系,维护本单位声誉。
第四章 运行管理
第十四条 本单位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,确保公平公正。
第十五条 本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包括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项目管理等,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
第十六条 本单位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,听取职工意见,促进沟通交流,增强团队凝聚力。
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
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、捐赠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十八条 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,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。
第十九条 本单位资产属于国有资产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挪用或私分。
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
第二十条 本单位如需变更名称、住所、宗旨等内容,须经举办方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。
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因故需要终止时,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清算手续,妥善处理善后事宜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。
第二十三条 如遇本章程未尽事宜,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以上即为《事业单位章程(草案)》,请各位理事审议表决。